近日,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調整市區2015年住房保障對象條件和保障標準。市區2015年度住房保障工作也隨之正式啟動,集中受理時間為9月14日至9月30日,凡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均可到戶口所在的社區進行申請登記。
為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不斷提高馬鞍山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日前,馬鞍山市決定調整市區2015年住房保障對象條件和保障標準,并已開始執行。此次調整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由人均年收入低于9000元(含)調整為人均年收入低于10800元(含),進一步降低了準入門檻,讓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能夠享受到政府住房保障的優惠政策,早日實現安居夢。
具體標準為:一是收入限制標準。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由人均年收入低于9000元(含)以下調整為人均年收入低于10800元(含)以下。其他標準維持上年度標準不變。即: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為人均年收入在27000(含)以下;城鎮新就業無房職工以及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為人均年收入在34000元(含)以下。
二是住房限制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三是家庭資產限制標準。家庭成員不得擁有機動車輛(兩輪、三輪摩托車和殘疾車除外)和經辦企業(能證明實際收入少于限制標準除外)。四是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五是租賃補貼標準。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皖江在線)